| |||||
張大千先生紀念館參觀導覽辦法
| 1. | 張大千先生紀念館每日開放4個時段:09:30、10:30、14:00、15:00。 每時段以15人為限;同時段申請參觀累計人數未滿5人者,不開放參觀,申請者請於參觀前三日,自行上網查詢申請時間 是否成行,並列印確認單於參觀時出示。 |
| 2. | 每時段參觀時間為四十分鐘。 |
| 3. | 請於參觀日七天前提出申請。本院只接受網上申請。請確實填寫聯絡人各項資料。 |
| 4. | 大千館每星期一、國定假日及張大千先生忌日(4月2日)休館。 |
| 5. | 館內嚴禁吸煙、飲食、嚼食檳榔及口香糖、喧嘩、攀折花木、逗弄館內飼養之動物及任意丟棄廢棄物,以維護環境整潔。 |
| 6. | 為維護館內擺設佈置及參觀品質,參觀人員須由本院導覽人員帶領並依循導覽動線參觀。 |
| 7. | 參觀人員不得攜帶寵物、播音、運動器材及其他未經核准攜帶入園區之違禁物品。 |
| 8. |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,經勸阻仍未改善者,本院得要求停止或取消參觀。 |